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局、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

做好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我市部分用人单位人员不足问题,市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征集条件

1、能够提供一定数量、有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2、能够按照规定在见习期间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月足额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贴

三、征集时间

20223月2日至331日。

四、见习政策

1、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见习单位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法,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结束后,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拨付见习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单位,可凭见习留用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资料按留用人数申请每2000元的一次性留用补贴。

2、见习期内,各级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征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写《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1),连同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审核:见习单位申报以隶属关系或工商注册地为准。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见习单位和岗位征集审核,各县(市、人社局、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局、恒口示范区党务群团工作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见习单位和岗位征集与审核,审核结束后各县(市、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汇总表》(附件2)于征集期满后报送至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毕业生工作部。

3、公示:市人社局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上报的《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汇总表》汇总后,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质量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在岗位征集过程中要注重岗位质量,重点征集有一定技术含量和操作能力的岗位,确保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或提高就业能力

2、加强宣传。各县(市、区)要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广泛宣传就业见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开展就业见习工作、适当增发生活补助,激发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工作能力、提升个人素质,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3、规范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负责严格把关,督促见习单位按程序开展见习工作加强见习跟踪指导和服务。动态掌握各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增减变化,杜绝空岗套取资金现象。一旦发现见习单位弄虚作假,不正常履行见习职责,立即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见习

联系人:赵 波    联系电话:0915-8885906

   邮 箱:308565374@qq.com

附件:1、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2、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汇总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月2日


附件1: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附件2: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