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临聘性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审判业务部门(含基层法庭、执行业务部门)。

司法辅助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在60个字以上;

(5)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6)掌握常用办公软件业务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地长期居住者优先;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薪资待遇

面议。

五、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不在报名时间内或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受理)。

2、简历投递:将个人简历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一并发至cafzgk@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3、联系人:刘老师

4、电话:18706710830、84189910

本公告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