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现就公开选聘我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名额和聘任期限

面向陕西省内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公开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8名。聘任期限为2年。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法学或者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高等院校从事法律教学科研工作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四)熟悉未央区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六)本人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在律师事务所也没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4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法制综合科(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12号402室)。

联系电话:029—86287698

(三)报名材料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2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及所在单位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个人能力或担任法律顾问经历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

报名人员应对填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单位”命名)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可登陆未央区政务服务网站—西安未央网进行下载。

(四)报名方式

以单位名义报名,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报名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专业领域的影响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研究提出拟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名单报区政府审批。

(三)西安市未央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通知,颁发聘书,区司法局与区政府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报酬。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